根据《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污水排污费按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以污染当量计征,每一污染当量的征收标准为0.7元,石油类、化学需氧量(COD)、总汞和总镉的污染当量值分别为0.1、1、0.0005和0.005 (千克)。
一、生产污水、机舱污水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办法
生产污水、机舱污水排污费收费标准,按照生产污水、机舱污水中石油类含量和排水量以污染当量计征,其排污费计算公式为:
污水排污费(元) = 0.7元×石油类月平均浓度(毫克/升)×月污水排放量(吨)
×10-3
0.1(千克)
生产污水中石油类含量超过《海洋石油开发工业含油污水排放标准》(GB4914-85),机舱污水中石油类含量超过《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52-83),按照污水石油类含量和本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征的收费额加一倍征收超标准排污费。
二、钻井泥浆、钻屑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办法
钻井泥浆、钻屑排污费收费标准,按照钻井泥浆、钻屑中石油类、总汞、总镉的含量和排放量以污染当量计征,其排污费计算公式为:
钻井泥浆、钻屑排污费(元)= 0.7元×钻井泥浆和钻屑排放量(吨)×10-3×∑Qi
∑Qi = 石油类浓度(毫克/千克)/0.1(千克)+ 总汞浓度(毫克/千克)/0.0005(千克)+ 总镉浓度(毫克/千克)/0.005(千克)
三、生活污水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办法
生活污水排污费收费标准,按照生活污水中化学需氧量(COD)和排水量以污染当量计征,其排污费计算公式为:
生活污水排污费(元)= 0.7元×COD月平均浓度(毫克/升)×月污水排放量(吨)
×10-3
1(千克)
四、生活垃圾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办法
对排放的生活垃圾,一次性征收生活垃圾排污费。每吨垃圾的征收标准为:5元/吨。